12月24日下午,我院課程主任李洪江受浙江農林大學文法學院邀請,擔任第75期“吳越法治講壇”的主講人,本次講壇以“‘一國兩制’下內地與澳門的刑法比較”為主題。本次講座由浙江農林大學文法學院法學學科負責人賈愛玲教授主持,薑少平、董祥宇、夏晨、穀津、徐長江、杭佳佳等學科教師與多名本科生、研究生共同參與了本次講座。
李洪江主任首先從立法模式展開,向同學們介紹了澳門刑法的立法狀況,和討論了兩地立法模式的差異。在刑罰目的方面,他詳細解讀了兩地刑罰目標的不同,如澳門刑法將教育犯罪者視為其重要目的,刑事責任年齡存在差異等。從主刑和附加刑比較,內地的主刑種類更加多,澳門禁止死刑和永久性之刑罰,法定最高刑為三十年,罰金刑可以在一定範圍內代替徒刑。從罪名編排出發,李主任向同學們展示了澳門刑法開放及多元化之刑事法律體系之模式。此外,李主任還向同學們介紹了澳門刑法的特色罪名,包括幫助之不作為罪、非法拍照罪、拾遺不報罪、持有禁用武器罪、虐待動物罪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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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李主任向同學們介紹了澳門城市大學法學院的招生政策。他向同學們介紹了澳門城市大學法學院的基本情況,展示了了澳門城市大學法學院的師資力量,分享了課程設置、科研成果展示、實踐活動成果和畢業生的去向等學院概況,向同學們詳細說明了澳門城市大學法學院報名流程和要求,歡迎大家報考。
在交流與討論環節,李主任就澳門刑法現狀、庭審制度、檢察院職能、葡萄牙語使用情況以及澳門留學認可度問題等進行了耐心且詳細的分享。


本次講座的成功舉辦,不僅增進了同學們對澳門刑法的瞭解,開拓了比較法視野,也使同學們對澳門城市大學法學院的招生政策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在學術研究和職業規劃方面提供了有益的指導,有助於同學們拓寬法學視野,提升專業素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