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陳怡助理教授所著文章《企業間強制數據共享:理論、挑戰及實現路徑》發表於《中國海商法研究》2024年第3期。
-摘要-
在市場經濟中,數據作為一種生產要素與資料,原則上應當以企業自願、同意作為共用的前提,這是保障民事主體權益與契約自由的要求。然而,在特殊情形下,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維護市場的競爭性,有必要在企業間實行數據強制共用。強制企業共用數據是數據共用自由的例外,更是重要補充。中國當前的競爭法制度難以完全應對數字經濟領域的壟斷問題。為了更好地防範、應對數字經濟發展中的數據壟斷風險及問題,維護市場競爭秩序,未來有必要借鑒域外經驗,構建一個完善的企業間強制數據共用制度框架。
-關鍵詞-
B2B強制數據共享;B2B數據共享;數據訪問權;數據壟斷;數據法
-文章原文-